宣威市医保中心2016年上半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公示
根据《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威市医保中心组织对2016年上半年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评分,经宣威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文之日起7个工作日(9月6日至9月14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宣威市医保中心申请复核,电话:6189600。
宣威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