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请求处理2022年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缴纳2021年1-12月基数调整部分养老保险的事宜 | ||
来信时间 | 2023-10-16 | 来信人 | 李兵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师宗县2022年8月聘用期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师宗县公益性岗位缴纳相关保险的工作要求,2022年1月,我单位缴纳本人保险时,已按要求补缴了2021年1-12月基数调整部分的养老保险,因本人2022年8月期满,单位在处理本人所有保险时,因社保又把2022年1月补缴过的2021年1-12月基数调整部分的养老保险推送至税务部门,造成2021年1-12月的养老保险基数调整部分缴纳了2次,存在重复缴纳,本人已向县社保部门咨询2次,但还未解决,请求市局领导给予帮助解决,谢谢! | ||
回复部门 | 政策法规与信访科 | ||
回复时间 | 2023-10-17 | ||
回复内容 | 具体业务详情请咨询:0874-3383387、33833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