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11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27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60号)及《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95号)等文件规定:
云南正爨晟磊门业有限公司为稳定岗位,9至11月份组织92人次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共计以工代训补贴42504元;
云南鹏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6至11月份组织228人次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共计以工代训补贴112885元;
云南宏鑫连锁药房有限公司6至11月份组织259人次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共计以工代训补贴111764元;
云南新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6至11月份组织229人次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共计以工代训补贴108147元;
陆良爨乡绿圆菇业有限公司4至10月份组织30人次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共计以工代训补贴14503元;
云南灵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9至11份组织106人次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共计以工代训补贴48765元;
现予以公示(附《陆良县以工代训符合报账条件学员名册(第三批))。
公示期7天(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条件的,请将情况在公示期内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4-6082355 6082338。
附件:陆良县以工代训(符合报账条件)学员名册(第三批).xlsx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