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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失业补助金最迟受理时限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22 11:08:16     来源:陆良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7149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我中心自20207月起,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0号)精神,通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陆良人社、业务经办窗口等方式,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

截至20201222日,已有许多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职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柜面申请等途径积极申报办理并领取了失业补助金。根据政策执行时限要求,失业补助金最迟申请受理截至日期为20201231日,逾期将无法办理。

20203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在陆良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工商银行卡、就业失业证原件,前来柜面或通过线上直接申领(线上申领渠道为: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其中:原老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只能通过柜面渠道申请,前来申请时还需提供本人原始参保失业保险凭证或者当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相关凭证等资料进行申领资格认定。

未尽事宜请与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74-6082315

温馨提示:因业务审核和待遇发放需要时间,为避免系统原因造成的业务受理不成功,请需要办理此项业务的申请者,尽量于20201230日之前携带好相关资料前来办理!

  

 

陆良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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