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 公示公告
陆良县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5 08:45:02     来源:陆良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7235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78号)、《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相关规定,现将陆良县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结果及拟进入体检考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于1210日上午830准时到陆良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自理,请考生准备350元左右,到时直接交给体检医院。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保持空腹。

3、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不再进入下一程序。

6、请考生佩戴口罩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附件:陆良县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x

 

陆良县人社局

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