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对2020年3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二、申领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二)本人工商银行卡。
三、申领途径
(一)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二)线上直接申领。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四、网上申领步骤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后,请按照以下步骤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所在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服务。
第二步“办申请”。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失业保险金审核结果查询”或“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五、注意事项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可跨统筹地区、不可在多个申领平台重复申领享受。
经办机构: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4-608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