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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陆良县监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0 06:46:22     来源:陆良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8627

     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陆办字〔2014〕21号)规定,按照《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本次遴选工作已完成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现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见附表。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前10名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陆良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签到,集中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时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忌饮酒、食刺激食品、服用药物等,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情形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方式:按规定程序执行,由陆良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三)考察时间:具体时间由遴选单位确定后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请考察对象提前向所在单位作好情况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保持通讯畅通。考察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考察不合格的,顺延递补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自愿放弃的,须于5月12日前向陆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自愿放弃的书面申请。             

遴选咨询电话:0874-6222269

遴选监督电话:0874-6212929


                            中共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陆良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综合成绩.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