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 公示公告
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2 22:15:35     来源:陆良县人社局 阅读次数:9262


     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陆办字〔2014〕21号)规定,按照《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相关职位且符合《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报考人员(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5月3日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陆良县纪委监委(陆良县西片区行政中心,县审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旁)二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按照《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印章;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可,本人签字认可)复印件1份;

4.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彩色照片3张(与报名电子版照片同底);

6.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

7.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9.《参加遴选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10.资格复审人员同时向陆良县纪委监委提供《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1500字左右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遴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四)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遴选环节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3日14:30前将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纸质说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将电子文档(jpg格式),发至陆良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llxjwzzb@163.com)。

五、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两轮,递补两轮后仍无合格人选,则按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遴选咨询电话:0874-6222269

监督举报电话:0874-6212929


                中共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陆良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2日

附件:中共陆良县纪委陆良县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