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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推动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04 09:44:41     来源: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7643

为缓解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麒麟区人社局决定自2020年2月起,采取“免”、“减”、“延”三项措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免: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减: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企业享受减免优惠政策不需要申请,企业只需按照原有规定申报社会保险费,系统将自动按照减免政策给予优惠。对于2020年2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已缴纳的当月应减免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部分,麒麟区人社局将采取直接退费处理。目前,退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