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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发布时间:2020-08-07 11:14:49     来源:宣威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1535

一、申领条件

1.20203月至12月政策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6月。

2.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二、申领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本人中国银行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

三、申领途径

(一)市就业中心失业保险股窗口办理

1.初审。经办人员查询申领人失业保险参保情况、缴费情况、就业状况等,当场告知是否符合初审条件。注意:目前仅对系统能查询到实缴记录且符合前述其他条件的申领人认定为符合初审条件,经查询系统内无实缴记录的申领人可先行登记信息,待云南省、曲靖市相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按相应政策办理。

2.复审。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领人予以登记,待复审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告知申领人。

3.发放。对复审符合条件的申领人,自审核通过次月起,通过社银平台将失业补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本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二)网上申领

申领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申领待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后,请按照以下步骤申领失业补助金:

第一步选地区。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查询所在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网上申领服务。

第二步办申请。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第三步查结果。选择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