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8 15:06:47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24657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020年第3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

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现将曲靖市2019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和管辖

(一)年审对象。曲靖市行政区域内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管辖。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各类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二、年审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等情况。

三、年审数据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0年720日至2020年8月31日。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年审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y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进入“网上大厅”后,登录“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审信息系统”),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要求填报相关年审数据

2.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

四、监管方式

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布条件的,一律向社会公布;达到列入欠薪“黑名单”条件的,一律列入欠薪“黑名单”。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推送至相关诚信平台

、相关规定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视为已按规定参加劳动执法年审:一是被双随机抽查的用人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的二是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前,已完成网上申报,但未被双随机抽查的用人单位。

(二)至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尚未收到用人单位申报或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后收到用人单位上传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用人单位不如实填写申报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是否收到用人单位申报数据和收到的时间以“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出具的证明为准(此证明用人单位自行打印留存)。

年审业务咨询电话:12333

年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670-2777

曲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电话:0874-3333824(北片区)、0874-3333825(南片区)。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