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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申领告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17:12:14     来源: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11841

各位失业人员: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按月计发。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失业(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本人建设银行储蓄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

为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申领。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曲靖市申领统一入口服务。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地方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访问曲靖市本地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此外,您还可以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也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办理网上申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