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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致全市参加社会保险企业的一封信

  • 信息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0-03-14 17:16:58

全市各社会保险参保企业: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就业稳企业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政策,支持和推动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缓解企业困难,稳定和扩大就业,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根据《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在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社保降费减负政策的基础上,聚焦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减、免、延、缓”核心要点,及时研究制定全市具体实施方案,分类测算企业社会保险费减免金额,稳妥推进企业划型、2月退费、减免期间征缴核定等各项工作。同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看得懂、算得清”的宣传解读,在政策落地落实过程中,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操作程序,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各参保单位及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

关于减免政策:

(一)减征。2020年2月至4月,对参保的大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二)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对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三)延缴。受疫情影响缴费有困难的企业,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疫情期间三项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参保单位须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将延缴期间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一次性缴清,延缴期限不得跨年。参保单位在延缴期满时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四)缓缴。2020年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报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缓缴,缓缴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实行延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符合缓缴条件的,可在享受延缴政策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在缓缴期满时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同时缓缴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

(五)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关于企业划型:

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根据省市统计、金融监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数据信息,结合企业现有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对全市辖区内企业进行了划型。市本级参保单位大型企业划型结果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各县(市、区)参保单位大型企业划型结果通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参保企业类型一旦划定,原则上政策执行期间不作变动。参保企业对划型结论有异议的,可按要求提交变更申请,经核实认定后符合条件的,调整企业类型及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关于2月份已缴保费退费工作:

不需要企业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对于已经缴纳2020年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经从同级税务部门获取2月当期企业已缴纳保费情况,根据企业划型结果计算确定减免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基金用款计划,采取直接退费处理。对于符合享受减免政策且尚未缴纳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我局将按减免政策重新核定,符合免缴政策的,2月当期单位部分不再缴纳;符合减半征收政策的,单位按重新核定后的单位应缴额进行缴纳。2020年2月个人部分按政策规定缴纳。

关于减免期间征缴核定和待遇发放:

不需要企业另行提出减免申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直接由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企业划型结论将核定的缴费基数、适用的费率以及减免后的应缴费额等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部门进行征收。在三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期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仍需单位按政策代扣代缴。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全市人社与财政和税务部门紧密配合,确保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定期加强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对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严格督促和检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政策落实就是使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切实压实责任,勇于担当,高效落实,竭诚为你们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全市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在此,对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携手开啟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帮扶企业增效“助力键”,按下企业复工复产“快进键”,全力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双胜利!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