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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政策解读——职称管理篇

  • 信息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9-12-31 10:29:28

曲靖市人社政策法规进社区、进乡村、

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

 

职称管理篇

 

职称管理范围和对象

1、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的取得

1、考核认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职称等级。

2、考试取得: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职称等级。

3、职称评审:除考核认定、考试取得以外的其它系列(专业),采取组建评委会进行评审认定相应职称等级。

非公有制单位人才职称评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推荐、各级人社部门审定的程序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特殊人才高级职称评审

学历、履职年限等条件未达到正常晋升高级职称条件要求,但业绩贡献突出的各类优秀人才;海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千人”、“万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放宽基层职称评审条件

1、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执业准入制度的明确要求的行业须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应学历外,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或20年,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满5年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或13年,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满5年者,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并有明确要求的职称资格外,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本人履职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

在云南省各类企业中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019年云南省在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开展试点,首先在建筑、冶金、制药等三个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工作,2020 年在交通、水利、电力、煤炭、轻纺、地质测绘、地震、通信、林业、环保、兵器、化工、能源、机械、建材、机电、电子、广播电视等行业领域全面实现贯通,2021年起实现常态化评审。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但长期坚守生产一线且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为经济发展和国家或省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职称资格重新确认

省外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技资格须重新确认,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职报省人社部门审核确认;中职报州、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调入省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初职由县人社部门或县处级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确认。

变更职务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跨职务系列变动工作岗位,须按拟聘职务系列的要求,经半年以上试用、考核合格,重新评审或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变更职务系列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原职务系列岗位上的履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履职年限。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系列和专业资格档次,需变更职务系列和专业的,一律参加相应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