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业务专栏> 社会保险
失业保险变更申报
发布时间:2018-04-08 17:18:44     来源:曲靖市就业中心 阅读次数:29965

一、设定依据

《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申请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人员增减变更、单位信息变更、单位新参保

三、办理材料

(一)《曲靖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人员批量增减还需批量增加、批量减少、批量续保表格);

(二)人员增减,单位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三)就业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地点

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北路18号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

五、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六、联系电话

0874-3291371、3292006